所有教師、學生均應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。
環境教育法第19條
資訊媒體組2023-1-3
校內預辦理6項活動,研習時數9小時,活動資訊如下:
項次
活動名稱
時數
時程
參加人員
教職員
學生
其它
1
校園環境與清潔
2
上半年
ü
校園環境(植物篇)
3
數位學習課程
4
民防團防災演練
下半年
民防團
5
全校防震防災演習
6